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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支持我省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现就组织申报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与条件

本次项目申报面向全省范围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技术研发、服务推广等相关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承担相关公益职能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申报主体需财务状况良好,信用记录优良,具备承担项目所需的实施条件、管理能力和技术力量。项目应符合国家及我省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政策导向,具有明确的建设目标、可行的实施方案和良好的预期效益。

二、支持重点与方向

2021年度专项资金将重点支持以下方向:
1. 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能力提升项目,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良种繁育推广、绿色高效种植养殖技术应用等。
2. 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构建项目,涵盖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农产品加工及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等。
3. 农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项目,重点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先进适用技术集成示范、智慧农业技术装备应用等。
4.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与能力提升项目,支持其改善生产条件、扩大经营规模、提升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5. 农业绿色发展项目,聚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等。

三、申报程序与要求

  1. 项目申报统一通过“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进行线上申报。各申报单位需在平台完成注册、信息填报、材料上传等全部流程。
  2. 申报单位应按照平台指引,认真编制《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资质证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相关审批或备案文件、财务审计报告、配套资金承诺函、绩效目标表等。所有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
  3.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项目的初审、筛选和推荐工作。需通过管理平台对申报材料的合规性、真实性、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核,并汇总形成推荐项目清单正式行文上报。
  4. 省级将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评审结果将作为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四、申报时限

管理平台的线上申报通道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正式开放。各申报单位须于【请填写具体截止日期,例如:2021年X月X日24:00前】完成线上申报提交。各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须于【请填写具体截止日期,例如:2021年X月X日17:00前】完成在线审核与推荐提交工作,逾期管理系统将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五、监督管理与绩效评价

获得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单位须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内容、投资规模和绩效目标组织实施,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截留。各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加强项目全过程跟踪管理和指导服务。项目完成后,须及时组织验收,并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省级将适时对项目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效益进行监督检查与重点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后续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参考。

六、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请联系省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电话:XXX-XXXXXXXX】、乡村产业发展处【电话:XXX-XXXXXXXX】。
管理平台技术问题请联系技术支持单位【电话:XXX-XXXXXXXX】。

请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切实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工作,确保申报项目质量,共同推动我省现代农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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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3-13 21:11:57